焦作市雕塑公園
雕塑公園1986年12月經市編委批準正式成立,規格為正科級,全供事業單位,事業編制20名,實有在職職工22人。設支部委員會,委員3人,黨員人數9人。行政班子3人,專業技術人員5人,其中副高職稱3人,中級職稱2人。高級工10人,中級工2人,初級工1人。內設綜合辦公室和園林綠化班、衛生保潔班等2個生產班組。其主要職責是: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園林綠化方面的方針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規,積極宣傳城市綠化、美化的重要意義,提高人們對綠化重要性的認識;負責組織、實施公園總體規劃,搞好公園的綠化、美化工作,為游人提供優美、整潔、舒適的游園環境;負責公園內的經營項目的引進建設及管理工作;負責公園設施、綠地維護與管理;搞好公園管轄綠地、城市街頭游園綠地、及城市道路綠地管理;組織管理公園娛樂項目,進行科普宣傳教育,為市民提供休閑場所,豐富人民群眾文化生活,美化城市環境;負責各類經費的監督使用與固定資產管理工作;負責單位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、法制、安全教育工作;負責單位一般干部和職工的考核、定級、晉升和職稱的申報評定工作;負責公園內的安全保衛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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